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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(变更单位名称)

10工作日
法定办结时限
2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
事项名称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(变更单位名称)
事项编码 11990000MB1920650N200012504400004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
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
设立依据 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(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)第九条
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
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
受理条件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经营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; (二)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,需要储存、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,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; (三)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; (四)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、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,无毒品犯罪记录; (五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
法定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工作日
事项主题 准营准办
办理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不含法定节假日和现场安全条件核查时间。
联办机构
结果名称和样本
办理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兵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24号窗口
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 10:00-13:30 15:00-18:30 (冬夏时间一致)
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:0991-2896646
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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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:0991-96359;2358519